信息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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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租公告
2026.05.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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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根据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现就资产公开招租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出租方基本信息

名称:烟台打捞局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706004937599972

联系地址: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东路100号

联系电话:0535-6596907

二、出租资产基本情况

序号

资产名称

面积

1

中里16-4住宅

38

2

中里49-10住宅

70.58

3

中里54-12住宅

66.65

4

中里55-8住宅

52.03

5

中里56-9住宅

66

6

中里64-8住宅

57.19

7

中里71-4住宅

60.32

8

中里102-1住宅

85.09

9

中里115-4住宅

76.04

10

中里160-9住宅

72.87

11

中里163-9住宅

66.84

12

中里163-10住宅

57.54

13

中里164-9住宅

57.54

14

中里164-10住宅

66.84

15

中里166-9住宅

57.54

16

服务公司1#网点

338

17

服务公司5#网点

39

18

服务公司7#网点

39

19

服务公司9#网点

39

20

服务公司14#网点

10

21

服务公司15#网点

10

22

服务公司16#网点

10

23

服务公司17#网点

216

24

商业网点26#网点

10

25

粮油销售点30#网点

138

26

粮油销售点31-32#网点

108

27

冷藏加工间33#网点

25

28

原冷库

450

29

青云巷网点

254.79

30

中里社区民用车库

19.75

三、承租方资格要求
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(需提供营业执照/身份证明文件)。

2.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
3.能够按要求足额支付租金及押金,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。

四、招租流程

1.公告期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止。

2.咨询与现场勘查:公告期内,意向承租方可联系我方咨询,或预约现场勘查。

3.评审与确定承租方:公告结束后,我方将组织评审,如采用竞价,按价高者得;如采用综合评分,综合考虑租金报价、经营方案等因素确定;确定承租方后将通过电话告知。

4.签订合同:承租方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,逾期未签视为自动放弃,我方有权重新招租。

五、其他说明

1.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租赁期内的配套使用费,如需装修需报方案并经我方审批。

2.租赁期内,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、转借资产,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及主体结构。

3.本次招租严格遵循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,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干预招租流程。

4.本公告未尽事宜,以我方后续通知或签订的《房屋租赁合同》为准。若因政策调整需终止招租,我方将发布补充公告,不承担其他责任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 

烟台打捞局

2026年5月18日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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