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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根据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现就南大街158号附3号内1号房产公开招租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出租方基本信息
名称:烟台打捞局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706004937599972
联系地址: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东路100号
联系电话:0535-6596907
二、出租资产基本情况
1.资产位置: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58号附3号内1号。

2.资产性质:商业用房。
3.资产面积:1527.6㎡平方米。
4.权属情况: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,证号为:鲁(2024)烟台市芝不动产权第0018942号。
5.租赁期限:5年。
三、承租方资格要求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(需提供营业执照/身份证明文件)。
2.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3.能够按要求足额支付租金及押金,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。
四、招租流程
1.公告期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。
2.咨询与现场勘查:公告期内,意向承租方可联系我方咨询,或预约现场勘查。
3.评审与确定承租方:公告结束后,我方将组织评审,如采用竞价,按价高者得;如采用综合评分,综合考虑租金报价、经营方案等因素确定;确定承租方后将通过电话告知。
4.签订合同:承租方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,逾期未签视为自动放弃,我方有权重新招租。
五、其他说明
1.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租赁期内的配套使用费,如需装修需报方案并经我方审批。
2.租赁期内,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、转借资产,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及主体结构。
3.本次招租严格遵循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,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干预招租流程。
4.本公告未尽事宜,以我方后续通知或签订的《房屋租赁合同》为准。若因政策调整需终止招租,我方将发布补充公告,不承担其他责任。
特此公告。
烟台打捞局
2025年9月15日